各二级学院:
根据《萍乡学院关于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的实施意见》(萍学院发〔2017〕36号)要求,请有意向申请挂职锻炼的老师和
已经进行挂职锻炼需申请考核鉴定的老师,请按文件要求于6月25日前提交材料。以上材料汇总至二级学院后统一报送,电子档发
至:78431824@qq.com,纸质版报送至善楼A-229。逾期未报送,视为主动放弃。为进一步规范该项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
下:
一、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并报送本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计划,合理安排或批准教师参与挂
职锻炼。
二、各二级学院应与挂职教师、挂职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并走访教师挂职锻炼所在单位,全面了解教师挂职锻炼的情况。学校
将对挂职教师挂职锻炼情况进行抽查走访,对于“假挂职”、“假锻炼”的老师,已经发放的挂职补贴将予以追回,并将不良记录
记入个人师德师风档案。
三、对于期满申请考核鉴定的教师,二级学院负责对挂职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并明确给出考核结果(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
等次),其中优秀必须取得文件规定的相应成果。申请考核鉴定的教师填写《萍乡学院挂职锻炼教师考核鉴定表》(一式两份),
同时提供考勤证明(需挂职单位签字盖章)及挂职过程性证明相关材料(如在挂职场景照片、与挂职单位合作课题、论文成果
等),非全时挂职锻炼考勤应具体到挂职的具体日期。原则上应保持挂职期限和鉴定时间上的延续。
工作联系人:罗倩倩 联系电话:6684566
附件1:萍乡学院关于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的实施意见
附件2:萍乡学院2025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申请和考核情况汇总
附件3:合作协议模板(合作协议提交1份到人事处留档)
附件4:考勤证明模板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6月10日